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即将开展采矿、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清理整治!
《行动方案》要求:
以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并经陕西省核实的175个问题采石(矿)点位为重点,对秦岭区域矿山企业,特别是新(扩、改)建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开采许可、林地使用等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矿山企业违规审批、非法开采,超产能、超范围开采,禁采区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秦岭区域矿山开采企业(采矿、采石)矿权退出工作,制定2018-2020年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陕西省水利厅负责秦岭区域河道采砂环境整治工作,制定2018-2020年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时间安排
市级执法检查阶段(5-6月);
省级联合督查检查阶段(7月);
整改阶段(8-10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各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10月底前,各市将专项行动及整改工作情况报陕西省政府,抄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
拓展阅读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