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起,全面禁止砂石运输船舶进入镇江行政水域进行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停止水上过驳作业,没有缓冲期。
日前,镇江市发布《关于开展长江镇江行政水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的通告》,9月20日起,长江镇江段水域全面开展水上过驳专项整治,预计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取缔,无证浮吊全部清退。
主要措施:
1、符合进入临时水上过驳作业区条件的浮吊,需按照省定的准入技术条件和配置要求,规范后进入高资锚地和二墩港水上临时过驳区域作业。
2、不符合进入水上过驳临时作业区条件的浮吊船舶,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驶离镇江水域或进厂自行拆解。
这是继上海浮吊过驳整治行动后,江苏省开展长江水上过驳整治的一部分,此前南京市、泰州市等已经出台了相关整治措施。根据江苏省统一规划,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水上临时过驳市场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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