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是广东省省级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专项督查的主要目的是:巩固提升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强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今年实现国家大气和水年度考核目标,力争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三年连续稳定达标。
根据《方案》,专项督查为期9个月,从2017年6月到2018年2月。此次专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重点城市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确定重点督查范围和督查内容。本次督查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督查方式将采取省级巡查与驻点督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面上督查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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