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和杭州市林水局联合发布通告,钱塘江部分河段全面禁止采砂。通告如下: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以下河段进行采砂活动:
1.钱塘江干流北岸杭州社井、应沙与南岸萧山鼠尾山连线至江东大桥;
2.浦阳江从临浦高田陈以下。
在上述河段进行采砂活动的,均属非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凡抗拒、阻碍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