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新乡市石灰岩资源整合整顿工作方案》,将在2017年内对该市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制灰用灰岩资源进行整合。
根据安排,新乡市将在今年内将石灰岩采矿权数量由68个减少至9个,矿山企业数量由现在的27家减少至6家以内;此外,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全部依法取缔和关闭。
《方案》明确提出,
▶石灰岩矿山必须建设使用新型环保骨料生产线,生产、加工、运输等过程完全达到环保标准;
▶优先发展大型现代化石灰岩矿山企业,大幅度减少现有矿山企业数量;
▶开采量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过新乡市行政区域内实际需求量;
▶每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一个开采主体;
▶凡新设立的采矿权,一律以招、拍、挂方式配置资源。
《方案》对保留的石灰岩矿山企业提出了全面的环保要求,并规定达不到整改提升标准的企业,可自愿参加资源整合和企业联合重组。
▶合理设置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每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为一个整合区;
▶新乡市石灰岩采矿权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全市石灰岩采矿权整合后至9个,其中辉县市5个、卫辉市4个;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建材企业作为整合主体,采取收购或作价入股等形式实施整合,并区分不同矿种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转让或出让手续。
此外,《方案》还对石灰岩矿山生产销售阶段进行了规定,《方案》要求: ▶定量生产。坚决制止超能力生产,本年度超能力生产的产品将在下一年度生产限额中加倍予以扣除; ▶定点销售。石灰岩开采加工企业生产的矿产品原则上仅用于保障新乡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需求; ▶定价管理。保障矿产品市场价格平稳,禁止哄抬物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持证运输。对运输矿产品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凡是没有《道路运输证》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生产企业加装监控设备和出厂(场)称重设备,接受政府和执法部门的监管;
▶限区域破碎。石灰岩碎石加工生产线必须与石灰岩开采相配套,石灰岩企业开采的原矿必须在经批准的碎石加工生产线上进行破碎加工。凡没有批准的石灰岩非法碎石加工线(点)一律取缔。
据悉,新乡市将综合运用整顿关闭、整改提升、整合重组等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着力培育大型现代化建材企业集团,促进新乡市矿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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