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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湖禁止采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印发

发布日期:2016-08-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了保障洪泽湖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日前,淮安市印发《淮安市洪泽湖禁止采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决定建立洪泽湖禁采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上而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监管和打击合力。

《意见》指出,在淮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淮安市建立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联席会议制度,沿湖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淮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洪泽湖禁止采砂的组织领导、指导、督查沿湖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履行禁采工作职责。

沿湖县区每天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淮安市各有关部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市交通、公安、水利等部门要把各类涉砂船舶活动作为日常巡查监管的重要内容。沿湖各县区和淮安市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执法行动,突出“巡、打、堵”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持露头就打、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确保洪泽湖禁采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淮安市深入推进“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2016利剑行动”,市县区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执法船艇750余艘次、执法车辆230台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3起,扣押采砂船15艘,罚没款450余万元,摧毁非法采砂设备机具4000余台套。

编辑:赵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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