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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发布

发布日期:2016-12-1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截至2015年,从事环保装备制造的企业约7000家,产值约5500亿元。其中,包括骨料除尘设备在内大气治理装备产值居环保装备制造业首位,占全行业产值40%以上。但当前行业创新能力不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困难、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逐渐凸显。

一条亟需环保改造的传统骨料生产线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意图加快推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供给侧改革,带动企业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程度提高,引导社会资金向优势企业集聚,推动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供给侧改革。

中国砂石骨料网记者梳理发现,《规范条件》从企业基本要求、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要求、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八个方面,对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企业提出了要求。

△从生产经营情况看,企业连续两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利润率不低于6.5%;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从技术创新能力看,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建有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少于8%;企业连续两年用于研发投入的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企业近三年获得大气治理领域的授权专利不少于1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

△从产品要求看,企业应具备产品制造所需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设备,具备对产品性能、可靠性等准确检测的能力,具备检验外协加工和采购产品质量的条件和制度;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通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生产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的指标要求;企业研发生产应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另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使用者的健康均不造成危害、不产生二次污染。

据了解,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企业可自愿申请《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大气治理装备制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注:本《规范条件》中所指的“大气治理装备”专指用于工业领域的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脱硫、脱硝等大气治理所使用的专用装备、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等。生活中所用的空气净化装备、吸油烟机等不适用于本《规范条件》。

附件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编辑:赵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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