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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助推砂石业发展—专家谈“砂石二十三条”(三)

发布日期:2020-03-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砂石行业发展过程中,供应、价格、预期有变化,是非常正常的市场现象,但是不管怎么变,企业守法是前提,没有这个前提,砂石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履职不到位,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导致了低价、低水平竞争等市场乱象未能根治,绿色发展面临重要障碍。

近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部署、系统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针对发现的放宽生态环保要求、纵容部分采砂企业“恶意违法”“故意违法”等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也针对地方超越法定职权、未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砂石行业实施不合理限制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力的纠正。

生态环境部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砂石市场逐步回稳,一批绿色发展水平较高的先进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为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对各地各部门应当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从生态环境管理的角度看,应当继续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准确系统的督察执法,为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护航。

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约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对滞后,优质供给不足与劣质供给过剩并存,既不能有效响应市场需求,也持续造成较大的生态环境压力

首先,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致力于挤出部分“劣质供给”,却没有及时为具备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开门放行”,企业仍受到各种限制无法形成新的供应能力。一些地方大幅限制砂石项目建设和原有合法项目延续审批。据中国砂石协会和原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2013年具备开采权的规模以上砂石企业有5.6万余家,到2017年降至1.7万家左右,大量合法企业被关停。同时,全国部分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长期没有落地,部分地方规划编制落地也比较滞后,河道砂石储量、规划开采量、年度开采量等主要指标长期不清或难以确定,影响砂石总体开采供应。如,中部某省新一轮砂石开采规划已调研近一年时间,但具体政策迟迟未出台,在此期间禁止办理新的采矿权手续,导致很多新矿山手续无法办理,砂石供需一定程度出现失衡。

其次,天然输沙量不断减少,供给缺乏根本保障,成为“无源之水”。由于有关部门对砂石领域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偏软,资源无序开采普遍存在,非法开采遍地开花,砂石资源长期被贱卖,导致砂石资源越来越少。同时,由于自然资源总量限制和水电开发影响,近年来河道产砂量逐年减少,有的已近枯竭。据水利部监测,近10年来我国主要江河代表水文站平均输沙量较多年平均年输沙量偏小约80%。

再次,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重不足,未能形成砂石替代供应新渠道,供给结构始终没有质的改变。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使用建筑废弃物加工制作建筑砂石,是解决砂石需求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十分滞后,既缺少有效利用渠道,也无相关政策支持。全国2017年产生建筑废弃物约24亿吨,仍以填埋为主,甚至乱堆乱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利用废弃物生产砂石骨料的产业几近空白,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造成环境污染。

我国砂石消费量持续增长,在前期各方面协同强化监管的作用下,市场价格、预期逐渐趋稳,绿色发展将逐步成为主基调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砂石需求量相应持续增加。仅2016年至2018年,全国砂石骨料需求量就由约180亿吨增至200亿吨,增幅约11.1%。

长期以来,砂石由本地就近供应,供需总体平衡,价格基本稳定。近年来,受各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全面趋严、运输成本增加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河北、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陕西等许多地区出现砂石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情形,有的地区价格翻了一番。这一价格上涨趋势从2015年或2016年开始,延续至今。

如,陕西省2015年实施开山采石整治行动后,采石业“多、小、散、乱”局面得到有效改观,砂石料供应量减少,但城镇化建设速度却逐年加快,导致价格成倍上涨,西安市建筑用砂和碎石价格2018年就均突破300元/立方米。又如,江西省湖口县河砂价格由2015年32元/吨逐渐涨至2018年83元/吨,2017年涨幅高达102%;石料价格由2015年60元/吨逐渐涨至2018年120元/吨。湖南洞庭湖区域的岳阳、益阳等地,2016年河砂价格约40元/立方米,涨至目前约180元/立方米。

在此轮价格增长过程中,许多企业和地方都意识到,砂石行业不可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闯出绿色发展新路子,从一开始就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运用绿色新技术、新手段,从原材料供应、运输到生产消费全过程各环节,都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强化自我管理,才能获得持久的市场竞争力。

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是最基本的底线。一旦突破这一底线,造成严重环境损害,将受到全方位的责任追究,而不仅仅是“赚不到钱”“得不到GDP和财税收入”的问题,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输”。

进一步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砂石行业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市场预期,为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这对促进包括砂石行业在内的各行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基本要求。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督察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在砂石行业也有所体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推进和加强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是营造知法守法氛围,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禁止采砂采石活动;坚决遏制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到位。大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督促砂石企业自觉履行公开环境治理信息等法定义务,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建立砂石企业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是强化帮扶服务,支持砂石市场保供稳价。推进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始终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既要堵后门,更要开前门,多种渠道增加供给。强化砂石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引导鼓励砂石企业集聚区和砂石企业推进第三方治理,做好“结对定点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对符合要求的机制砂新建项目及配套的矿山开采加快审批,对原有合法项目应当依法延续,切实提高砂石供应能力。对可采区域,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加快规划落地和项目审批,对现行合法项目应当尽快复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建筑垃圾、尾矿、废石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三是运用好各类激励机制,鼓励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其他税收法律政策中关于鼓励企业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鼓励环保治理企业与砂石企业有序对接、同向发力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创新砂石行业环境治理模式,持续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大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引导和推动企业更加积极主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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