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方案印发,要求到2019年年底,关闭非煤矿山100个以上。
而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全国2019年关闭1000处以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河南省关停数量占全国近十分之一!
关闭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纳入重点关闭范围:
(一)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三)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
(四)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达不到300米的。
(五)尾矿库已闭库或符合其他销号条件的。
(六)经资源整合注销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七)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或其他安全准入条件的。
关闭标准
1.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
3.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公告销号。
4.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关闭程序
矿山关闭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电力等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作出决定。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关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方案》还规定,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一律关闭、不符合开采条件的露天矿山一律关闭,同时引导大型矿山进行升级改造,通过资源整合,推动矿山数量减少。
各地需于2019年11月30曰前将关闭工作总结及关闭矿山名单报送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