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区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类型项目按要求完成,5月17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区开展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情况“红黑榜”通报,对获得“红榜”的设区市、县(市、区)在年终绩效考核证明中,视情况给予加分奖励支持;对获得“黑榜”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全年被连续“黑榜”通报批评5次以上的,影响绩效考评的市、县,将相应核减或暂停安排所在市、县下一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视情况暂停项目申报。
据悉,通报项目范围为:未验收确认的土地整治历史项目,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土地整治一、二、三期项目,广西兴边富民、为民办实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历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生态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通报基础数据为:以各市上报的项目工程月报表为基础数据,结合各市正式上报的各类项目倒排计划表,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广西自然资源厅指出,红榜是指:未验收确认土地整治项目和整县推进重大工程一、二期项目以完成承诺阶段性任务设区排位前3名的市和排位前3名的县(市、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第三期、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完成投资比例排位前3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前3名的县(市、区);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历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承诺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度情况,按顺序进行排序。黑榜是指:未验收确认土地整治项目和整县推进重大工程一、二期项目完成承诺阶段性任务排位后三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后3名县(市、区);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第三期、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完成投资比例排位后三名的设区市和排位后3名的县(市、区);历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广西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根据承诺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建设进展情况,按顺序进行排序,视建设情况通报排位后1-3名项目。
广西自然资源厅强调,对连续3个月获得“红榜”的设区市、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红榜”通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年终工作进度排名情况,在年终绩效考核证明中,视情况给予加分奖励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连续3个月位于黑榜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市自然资源局对连续2个月位于黑榜的县(市、区)自然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连续1个月位于黑榜的项目承担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全年被连续“黑榜”通报批评5次以上的,影响绩效考评的市、县,将相应核减或暂停安排所在市、县下一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视情况暂停项目申报。
广西自然资源厅要求,各有关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充分发挥当地政府主责主抓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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