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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196座尾矿库开展安全体检

发布日期:2019-04-2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遏制尾矿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从4月9日开始到6月30日对全省(山西省,下同)196座正常运行的尾矿库开展安全体检。

  安全体检采取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自检自改、县级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市级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安全体检:防排洪系统:排(泄)洪设施有无坍塌淤堵,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坝体:初期坝、堆积子坝、坝坡比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干滩:滩面是否平整,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浸润线:观测监测记是否录规范,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调洪库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在线监测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按照预案进行演练;是否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和企业负责人巡查尾矿库制度。

  此次安全体检,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体检工作方案,组织对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要求各市级应急管理局要指导所属县级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全覆盖检查,市级对县级应急管理局监管的正常运行尾矿库开展安全体检情况进行抽查,忻州市抽查的比例不少于20%;临汾、运城市抽查的比例不少于30%;太原、大同、晋中、吕梁、长治市抽查的比例不少于40%。

  届时,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成立四个督导组对8个市应急管理局进行重点抽查、12个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全覆盖检查和部分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改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