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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动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四项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0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重庆成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督查督办、责任终身追究等机制。对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进行具体部署,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考核目标责任。成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督查督办、责任终身追究等机制。对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进行具体部署,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推进项目实施。2008年以来我市下达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预算10954万元,地方资金6438万元,用于补助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建设、遗留重金属废渣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全力推进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落实配套资金近2亿元,有效推进重金属规划项目及其他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两高司法解释”,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实施“九个一律”整治措施。开展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核查,将审核不合格的企业情况通报辖区政府限期整改。积极推进涉铅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搬迁问题的解决,对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搬迁整改。

  四是增强监管力度,整治成效显著。全市重金属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及“三同时”执行率100%,重金属企业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未发生一起“血铅”等重金属污染事件。全市57家国家重点防控重金属企业,有31家关闭或停产,26家在生产,监测监察达标率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均达100%。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