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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前南京将关停露采矿山103家

发布日期:2012-05-2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3日,南京市公布了整治露采矿山时间表:2013年底前南京将关停露采矿山103家。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巡视员王晓庆表示,此举主要目的就是要保护市区范围内的矿山资源以及生态环境。
  
    上世纪,露采矿山开采对经济带来一定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南京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露采矿山开采逐步被淘汰,压缩露采矿山数量、加大露采矿山关停力度势在必行。
  
    在今年2月29日的该市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工作会议上,该市市委书记杨卫泽明确指出:要大力保护和修复矿山资源。“今年年底前,绕越公路外侧可视范围内和绕越公路以内露采矿山必须全部停止开采;2013年底前,全市露采矿山基本停止开采,砖瓦粘土矿全部关停。”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亦强调,要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
  
    2012年5月7日,南京市出台《关于大力关停露采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转变传统粗放发展模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在南京开展露采矿山关停工作。
  
    《意见》中明确了2012年底前,绕越公路外侧可视范围内和绕越公路以内露采矿山全部停止开采;2013年底前,全市露采矿山基本停止开采,砖瓦粘土矿全部关停;同时,2012年底前关停80家、2013年年底前关停23家露采矿。
  
    据介绍,此次关闭标准将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不留建筑物、不留设备、不留人员、毁闭宕口)的标准开展关停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露采矿山关停工作。同时,发改、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环保、住建、供电等相关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露采矿山关停工作。
  
    此外,在推进关停工作的同时,根据《南京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方案之一的《南京市露采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废弃露采矿山环境开展治理工作。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