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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股份爽约14次 “10中钢债”已多次延长回售登记期

发布日期:2016-07-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7月26日,中钢股份公告称,再次延长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至2016年8月16日,至此中钢股份已经爽约14次。此前,7月5日中钢股份曾发公告称,再次延长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至2016年7月26日。

  据此前报道,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上报给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的批复。方案涉及与几十家银行谈成的减债、展期、债转股等条款,最终债务规模有望降至600亿元左右,其中,债转股的比例大约占到一半,展期的部分债务时限为6年。业内人士认为,债转股为钢铁企业改革提供良机,但是也需要警惕其成为去产能的障碍。

  “10中钢债”是中钢股份2010年发行的一笔票面利率5.3%的20亿元债券,为期7年。今年10月20日,该债券本已迎来回售期限,投资人可以选择将债券卖还给发行人提前兑现。该笔债券的担保方中钢集团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势必出现违约风险。

  此前,“10中钢债”已多次延长回售登记期。原本该债券的回售登记期为9月30日至10月12日。

  10月10日,中钢股份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0月16日。

  10月16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1月16日。

  11月16日,中钢股份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2月16日。

  12月16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2月30日。

  12月30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月29日。

  2016年1月29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2月29日。

  2016年2月29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3月29日。

  2016年3月29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4月12日。

  2016年4月12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5月3日。

  2016年5月3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5月24日。

  2016年5月24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14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7月5日。

  2016年7月5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7月26日。

  2016年7月26日,中钢股份将“10中钢债”的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2016年8月16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