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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自2016年4月2日起继续对中国等3国热轧板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16-04-1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4月15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omiteAntiDumpingofIndonesia,简称KADI)发布消息称,印尼财政部自2016年4月2日起继续对自中国、新加坡、乌克兰进口的宽度600毫米及以上、厚度4.75毫米~10毫米或10毫米以上的铁制及非合金钢热轧板(HotRolledPlate)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反倾销税率为中国10.47%、新加坡12.5%、乌克兰12.33%,涉案产品税号为7208.51.00.00和7208.52.00.00。

  该项继续征税令基于印尼贸易部此前对涉案产品作出的反倾销日落调查肯定性裁决及向印尼财政部提交的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建议而发布,此前针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措施于2016年4月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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