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9日消息,为化解渤海钢铁集团过剩产能,天津市政府成立渤海钢铁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由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等10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和类金融机构债权人组成,涉及债权金额1920亿元人民币,其中多家信托陷渤海钢铁债务困局。
渤海钢铁集团所涉1920亿元债务中,北方信托、天津信托、国民信托多只信托项目牵涉其中,公开规模逾6亿元,实际规模超几十亿,其他债权人尚未公开。原本应于2016年1月29日及2月10日到期清算的产品因融资方即渤海钢铁旗下天津钢铁集团资金统一调度原因,申请延长清算期。
据了解,天津市政府层面2016年初曾召集金融机构开会,要求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天津市钢铁行业发展。部分金融机构将此作为负面预警,反而抽贷,外资金融机构对此更加敏感,进而加剧了渤海钢铁的现金流问题。
渤海钢铁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注册资本170亿元。2010年7月,由天津钢管集团、天津钢铁集团、天津天铁冶金集团和天津冶金集团四家国有钢铁企业联合组建。业内资深人士看来,天津市政府当初组建目的是想做大天津市钢铁产业,但并没有解决子公司的同业竞争关系。
在渤海钢铁系统内部,各个子公司都是独立运营,他们生产经营多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协调,一位钢铁行业经销商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很显然政府在渤海钢铁集团此次债务重组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渤海钢铁的坏账会得到处理和化解,但是不会无条件地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问题,一定会要求企业内部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包括裁员、降薪,产能也一定会被要求去掉一部分。
在高负债运行、资金链紧张的经营环境下,钢铁企业依靠自身偿还债务和银行呆账核销等方式,难以消化巨额的不良资产,分析人士称,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如此庞大的金额进行破产重组的可能性不太,考虑到渤海钢铁的国企背景,债转股或许是一种解决方式。
在冶金工业规划院院长李新创看来,为推动供给侧改革和实现企业脱困发展,国家出台的政策也提到要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