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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项“混凝土预制桩”江苏地方标准将废止!

发布日期:2019-11-2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复审及编制修订计划申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9〕457号),通过组织申报、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综合审定等程序,现将2019年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复审及编制计划评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11月15日。

  附件1

  2019年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

  复审结果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