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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住建局开展混凝土企业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8-0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混凝土企业用地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取得合法手续的;二是符合“两规”但未得相关用地报批手续的;三是既不符合“两规”,又无法完善用地手续的。根据广东清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市区混凝土企业依据以上3种情况,分为可继续经营、限期完善手续暂时经营和8月7日停止经营三类。

2020年7月17日-7月24日,为使企业能平稳过渡好这个敏感时期,针对三类企业的不同情况,市住建局分别组织召开了市区混凝土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分类做好市区混凝土企业下一步的有关工作。

针对第一类12家、第二类7家企业可继续经营或暂时可继续经营的企业,座谈会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畅谈:一是安全生产,包括经营、车辆、设备、铲车等方面。二是扬尘治理和不良天气应急机制方面。三是站内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四是第二类企业抓紧办理用地手续方面。五是原材料管控方面。六是混凝土质量管控方面。七是8月7日前,第一、第二类企业应当取得绿色生产标识。

对8月7日后将停止经营的6家(含已停止经营和在搬迁的)第三类企业,市住建局采取一对一的访谈方式,提醒各企业要做好停业后的合同处理、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并建议企业继续寻找符合“两规”的土地进行搬迁。

(第三类企业采取一对一的访谈方式)

(第一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第二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