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渝建质监[2020]021号
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建司局函质[2020]10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精神,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措施,不断创新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机制,推动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二、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把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
三、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试验室管理,生产企业试验室人员、场地、设施、环境及检验能力等必须满足企业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并认真开展相关检测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试验室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核心作用。
四、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减少管理漏洞,规范质量控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经研究,决定废除《关于建立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渝建质监[2017]27号)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下一步,市质监总站将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的相关文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20年6月12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