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保护生态环境,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对广东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标
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排查内容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即日起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预拌混凝土站进行现场排查摸底,各企业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套: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土地、规划、环保批准资料(复印件);
(三)批准布点建设文件(复印件);
(四)在册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登录税务系统核实,复印件);
(五)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实验室负责人、试验员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排查摸底信息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排查摸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的实际举措。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主动作为,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调查摸底,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的排查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住建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企业完成有关排查工作。
(三)认真统计,按时上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间要求,收集各企业资料(纸质材料一套),并填报《排查摸底信息汇总表》,于5月2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科。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