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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环境违法 安徽亳州这家混凝土公司被处罚八万元

发布日期:2020-02-0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因扩建项目生产线未批先建、治污设施未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安徽省亳州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处罚八万元。

1月17日,在亳州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直属一支队的执法人员看到,公司新建了全自动冲洗平台、增设了雾炮机等扬尘防治设施,所有混凝土生产线已全部密闭。目前,《亳州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通过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

据了解,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投入了三百多万元资金,建设了扬尘防治设施,并完善了各种环保制度。公司规定,进出车辆必须经过全自动冲洗平台;水泥筒仓卸料作业有专人值守,必须开启脉冲除尘,并且做好记录;厂内环境卫生有专人打扫,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查看了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当事人属于初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属于从轻情形。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罚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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