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力做好岁末年尾冲刺阶段事故预防工作,按照部局要求部署安排,山东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认真开展辖区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积极组织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对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交通事故、违法发生情况,逐个摸清情况、列明问题,梳理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与泰安交警支队科技科进行对接,9月份至11月份,查出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的6辆车,因超载违法行为被处罚,其中3辆车属于多次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罚情形。针对运输单位车辆有经处罚不改的违法行为,遂于12月9日,传唤担任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车队安全管理经理陈某洋到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四款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泰安交警提示,被通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的企业,要针对存在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单位,要始终紧绷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不松懈、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提高认识、完善管理,自觉加强企业交通安全隐患自查,坚守交通安全底线不放松,扎实做好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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