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如东县检察院坚持“边扫边治边建”,着力整顿乱象,优化社会环境。在如东检方的推动下,今年5月,以桑某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终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等罪对首要分子桑某山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2万元。其他1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2014年以来,桑某山先后拉拢、招募桑某明、文某强、季某峰等8人,逐步形成以桑某山为首、重要成员较为固定、有相应内部分工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为方便实施犯罪,在桑某山的指使下,该集团先后成立了南通晟鼎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如东飞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桑明装饰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由桑某山实际控制,且均无实际业务。在桑某山的指使下,集团以成立的“空壳”公司名义订购混凝土,先支付少量货款取得对方公司信任,待混凝土出仓后,立即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上述混凝土转卖给他人。而当对方公司索要混凝土货款时,桑某山却多方逃避,甚至指使集团内成员对前来收款的人进行殴打,拒不支付。混凝土交易市场一般都是先支付少量定金,交付使用后再收尾款,“我们只是小企业,尾款收不回来,企业的资金链就断了。”因为不堪其扰,有受害企业主将企业转给他人不再经营。
经查,该集团共诈骗如东周边6家混凝土公司,金额高达330万元;该集团还将黑手伸到了建材、饲料、烟酒市场,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严重侵害了公民财产利益,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在办理以桑某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该恶势力集团主要进行的合同诈骗行为均是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还采取雇员工、开豪车的方式粉饰“空壳”公司,最终以少量货款为幌子,一步步骗取大方量混凝土,牟取私利。
为此,如东县检察院延伸办案触角,向主要犯罪地的党委、政府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加强辖区内企业监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进行整合排查,注重对“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进行清理,充分降低利用“空壳”公司进行犯罪的可能。同时,如东检还联合县工商联实地调研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法律需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风险体检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