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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要求商砼站部分时段停止生产

发布日期:2019-09-0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日前,河南省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加强9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力实施工业减排。

主要管控要求为:强力实施工业减排

1、停产类企业。天瑞集团禹州水泥有限公司浅井分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河南省湖波灵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一期水泥熟料生产线、烧结砖瓦企业(9月6日前停产到位)、沥青搅拌站自9月5日起停产到位。

2、限产类企业中包括水泥粉磨站限产50%(以生产线计);商砼站晚17点至早8点期间停止生产。

3、重点用车类企业。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强化管控,错时停工

1、9月5日——9月16日期间,中心五区所有涉及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混凝土剔凿、场内倒运、外墙喷涂等扬尘供需一律停工(应急抢险、经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配套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并集中封存。

2、晚20时至次日早8时,中心五区所有商砼车驾驶,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浇筑。

3、商砼站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扬尘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实施停产整顿。

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表示针对郑州市空气质量情况,经郑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从9月5日开始,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要求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停止物料运输,企业“三员”现场驻厂监管。

由市工信局组织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的除外)。

工地“三员”派驻到位,由控尘办负责督查;全市港口和批发市场停止货物运输(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除外),由市场发展局、物流口岸局负责,并将企业名单及运输台账报市督导组。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