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延安市混凝土企业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9月对延安市部分混凝土企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于2019年8月9日对10家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据了解,2018年7月原陕西省工商局接到企业举报称,延安市区10家商砼(预拌混凝土)经营企业联合涨价涉嫌垄断。原省工商局随即联合原延安市工商局对举报开展核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后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立案,同年9月总局批复立案,2019年机构改革后本案移交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查,2018年7月10日,10家混凝土企业以砂石、水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在延安市一家酒店商议联合上调混凝土销售价格。经商议决定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每立方米价格均上调60元(如C15标号从365元/立方米上调至425元/立方米),并制作此次统一涨价的联合声明(《关于调整混凝土价格的联合声明》)。
随后,10家混凝土企业陆续在联合声明上盖章,并将联合声明和统一涨价情况告知各自下游建筑企业用户,对部分不接受涨价的用户停止供货。
此后,10家企业根据此次联合声明上调了混凝土价格30元/立方米—-60元/立方米不等。截至执法机关于2018年8月启动调查,混凝土企业陆续停止联合涨价行为,实施垄断协议时间约为1个月。
此举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今年8月9日,陕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0家涉案当事人处以2017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合计492.29万元。
联合涨价行为持续一月,部分不接受涨价的用户被停供
根据陕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书披露,2018年7月10日,延安市宝塔区10家混凝土企业在延安市的一家酒店商议联合上调混凝土价格,并制作了统一涨价的联合声明。
记者注意到,10家混凝土企业依据声明上调的混凝土价格不一,延安城投东昊实业公司等4家涨价最多,每立方米混凝土价格上涨了60元,延安万帮工贸公司涨了30元,其余5家则上调40元或45元。
关于调整混凝土价格的联合声明发布后,10家企业陆续与各自下游建筑企业用户签订补充协议并执行新的价格,对部分不接受涨价的用户停止供货。
据执法部门介绍,本案的地域市场为延安市宝塔区,混凝土加工完成后一定时间会凝结,为保证在凝结前正常使用,一般运输半径为40公里或4小时,本案涉及混凝土企业和下游用户主要集中在延安市宝塔区,其他地区的混凝土企业和下游用户难以对其形成供给和需求替代。
2018年8月,原陕西省工商局接到企业举报后启动调查,上述混凝土企业陆续停止联合涨价行为,实施垄断协议时间约为1个月。鉴于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对市场竞争损害程度较轻,十家涉案企业被处以2017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
10家混凝土企业涨价及被罚情况。
其中有4家企业被罚超过50万,延安城投东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到本案的最高罚单,约97.78万元,最少的是延安众昌工贸有限公司,被罚约2.19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已披露三起建材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案件
记者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发现,这是今年披露的第三起建材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衢州市8家混凝土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这起案件中,8家当事企业为达到市场限制竞争为目的,于2018年以《行业自律公约》形式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划分了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份额、限制预拌混凝土生产数量及销售数量,从而获取了对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利,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最终,涉案混凝土企业也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另一起建材领域行业反垄断案,是上周(8月21日)披露的重庆市烧结砖生产经营行业垄断协议案。9家涉案的重庆云阳县建材公司实施联合经营4年多,对其生产销售的商品实行统一固定价格,限制产品生产与销售市场,被指严重扰乱云阳县县城烧结砖销售市场秩序,最终合计被罚近387万元。
不难发现,建材行业是国内反垄断执法部门关注的领域。记者注意到,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反垄断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包括原料药、汽车、乳粉、建材、日用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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