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四家混凝土企业与湖北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签署的供货合同遭遇中地公司严重拖欠款项,且中地公司涉嫌金融欺诈的相关事宜,鉴于情况紧急、事关重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协会调解中心发布《关于混凝土行业面临金融欺诈及刑事犯罪风险的风控建议书》,希望各混凝土企业在经营中高度重视并引以为戒!
关于混凝土行业面临金融欺诈及刑事犯罪风险的风控建议书
各会员单位:
近日,湖北省预拌混凝土协会和武汉混凝土协会均接到江夏区会员单位湖北瀚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鑫宏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湖北驰骋建材有限公司、武汉和聚商砼有限公司的报告,报告事项为该四家单位与湖北中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签署的供货合同遭遇中地公司严重拖欠款项,且中地公司涉嫌金融欺诈的相关事宜,协会随后召集该四家单位和邀请湖北省预拌混凝土协会调解中心主任王振宇开会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认为鉴于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调解中心应梳理总结该事项所反映出来的巨大风险并提醒全省协会所属各会员单位预防应对风险,提请会员们经营中高度重视并引以为戒。
上述四家公司报告项目为万科地产主导的武汉万科黄家湖082/083地块项目。目前,该项目因中地公司与开发商无法达成关于建筑材料价格调整而停工,尚下欠上述四家会员单位混凝土货款达3500万之巨,四家会员单位也暂时停止供应混凝土。
调解中心认为该事件中风险程度极高、且极为严重的是中地公司利用拖欠四家会员单位巨额欠款之机,鼓惑混凝土公司向银行借款,声称中地公司将为其偿还该银行借款并提供连带保证,从而用以抵扣其拖欠混凝土公司的货款为幌子,挟持利诱其中两家公司向某银行举债借款。嗣后,中地公司却根本不予偿还该借款,也不支付货款,将该偿还借款的金融风险抛给混凝土公司承担,混凝土公司在多次催告无果的前提下只能自行偿还银行本息,以规避失信等信用风险。
鉴于此,调解中心郑重提醒全体会员:该类以建筑公司诱称代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唆使融资行为,参与者可能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其风险程度远远高于普通债务风险。依照贷款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一旦混凝土公司作为借款方,期望建筑公司履行承诺向金融机构还款无果,混凝土公司亦未及时还款,则金融机构可以主张二者在虚假贷款和侵占贷款的犯罪故意下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调解中心呼吁:此类贷款承诺不真实、无保障、重风险,请各位会员一经遇到迅速报告协会和调解中心,并积极抵制该类建筑公司的无良行为。
四家公司报告中还无奈提及到混凝土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设计的种种清收障碍,其根本目的是捆住混凝土公司合法清收维权的手脚,加重混凝土公司的责任,减轻建筑公司的应负义务,增加了催收货款的难度。该类条款涉嫌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公平正义,其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存疑。该类条款请广大会员单位积极提供给协会调解中心,便于调解中心组织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会诊并报告相关有权机关予以纠正。
鉴于该四家单位所遭遇的金融欺诈和刑事责任风险,全体会员应严把质量关、擦亮眼睛预防经营风险,对于该类不诚信建筑公司坚决采用法律武器维权。须知每一家会员单位今天是我,明天就是他,你我他之间不过是角色转换关系,只有大家共同提高经营风险防范意识,才能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经营水平,才能赢得应有的尊重,才能促进行业更加健康、稳健的发展。
特此建议,请各会员单位知悉并相互转告提醒。
湖北省预拌混凝土协会调解中心
湖北诺善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