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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使用预拌混凝土

发布日期:2019-05-1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切实巩固全市环境整治成果,打赢蓝天保卫战,5月10日,广西南宁市工信局综合执法支队对武鸣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等单位进行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督促其严格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当天,南宁市工信局综合执法支队以武鸣区召开2019年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布置会为契机,以典型案例剖析、相关政策解析、处罚条例分析等方式,对该城区有关部门、企业做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执法活动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砂浆市场管理。

“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环境治理工作、维护‘南宁蓝’常态化有着重要推动作用。”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彭金强告诉记者。据统计,去年我市通过发展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共利用工业废弃物855.28万吨,节约标准煤54.2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量47.0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8.0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18万吨,实现社会综合经济效益16.22亿元。

今年,为继续规范全市商品混凝土、砂浆市场管理,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南宁市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相关企业和单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同时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现场搅拌砂浆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对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安全、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切实维护和规范好市场秩序,守护好“南宁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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