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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突出整治混凝土等行业的大气污染问题

发布日期:2019-01-0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江西省赣州市自2018年下半年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机动车、扬尘和油烟等污染治理,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化、细致化、常态化。截止12月31日,赣州优良天数比例8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9μg/m³、PM10平均浓度为63μg/m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12.5%。Pm2.5指标圆满完成了2018年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赣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效大的改善,打赢了“赣州蓝天保卫战”。2018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污染源管控。赣州市大气重点污染源为扬尘、尾气、餐饮油烟、工业企业废气。针对这些污染源和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赣州市下发了《2018年下半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采取和实施了严格的管控措施。扬尘方面,对1097个工地实行“休克疗法”和“开复工验收制度”,全部工地整改到位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施工;实行中心城区裸土全覆盖,仅赣州经开区就投入1600余万元覆盖了71万平方米的裸土;渣土车全部实施公司化运作,一律采用轻量化全密闭环保运输车,并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纳入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调度;持续开展洗城行动,每月洗城不少于3次。尾气方面,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加大“冒黑烟”车处理力度,查处尾气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282起;在重要路段实施重型车限行,加大上下班交通拥堵的疏导;率先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餐饮油烟方面,章贡区累计安装了3160台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了95.6%,经开区累计安装1033台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了65%;严查非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查处106起,罚款37.95元。工业企业方面,突出整治混凝土企业、独立水泥粉磨企业、砖瓦窑企业等三大行业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检查市中心城区三大行业企业数448家,责令整改319家,目前已整改到位245家,整改率76.8%;严厉处罚三大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处罚金额近700万元。

二是加强巡查、督查力度。市环保局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7×24小时专职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组,对全市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主要扬尘污染源产生行业和环节进行全天候巡查,全天候处置。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及时转办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问题督办力度,今年已经给五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下发了督办函,移交了问题清单,实行跟踪督办。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实施了限批,分别对南康区实施水泥、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赣州经开区实施火电、钢铁、焦化行业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三是提升科学治污水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聘请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分析赣州市Pm2.5成因,并形成源解析报告,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指导。1、强化布点,网格管理。围绕站点、工地安装了110套微型监测站点,实时监测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形成了精准化网格系统,随时了解各个区域的污染物变化最新动态;2、高频调度、联防联控。利用“微信调度群”这个载体,对网格系统的数据进行精准管控,每当某个网格点数据升高时,首先由专家团队根据数据变化发出指令,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接受任务后去现场查看情况,及时排查污染源产生情况及时制止排污行为,最后进行反馈;3、提前预警,应急管控。专家团队通过专业分析气象变化,提前预警,告知将来某时段、某地区可能发生的污染,我们组织力量预防、疏导,提前介入与管控。

通过全市上下努力拼搏,赣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两降一升”,即优良天数比例上升,PM10、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