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长

烟台: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严重的予以停业整改

发布日期:2017-05-2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有效遏制和治理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突出问题,近期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被称为“最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

“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通知》提出了建设工程现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七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场地100%洒水清扫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据悉,《通知》对烟台市原有的扬尘治理措施进行了充实完善,对治理标准作了深化、细化。不仅包括建筑工地,还对房屋征收工程、预拌混凝土(砂浆) 企业扬尘治理措施和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土石方工程扬尘治理难问题,明确提出将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同时,明确了扬尘治理费用

对于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实行最严厉的追责问责措施。建设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对于建设单位,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房屋预售;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情节严重的,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改,不得对外供应混凝土(砂浆),整改到位后才可恢复生产。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