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定安监察局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定安住建局执法监察股股长陈绵宇给予政纪处分。
据了解,陈绵宇作为定安住建局执法监察股股长,在带队对丁湖路搅拌站执法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和制止未报规没资质的定安坤鹏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期非法经营丁湖路搅拌站和非法生产经营混凝土的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定安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陈绵宇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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