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4〕111号)已经龙泉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出台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声、粉尘和废水污染,改善市容市貌,节约资源能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推进生态龙泉建设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也为龙泉市促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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