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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混凝土厂址距居住区应不少于500米

发布日期:2014-07-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广州市城乡建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提出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厂区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宜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其中,厂址选择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且宜布局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与周边集中居住区距离不少于500米。而厂址占地面积大于40亩的,与附近预拌混凝土企业距离应不少于1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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