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试行)》(景政发〔2014〕16号)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6月20日起实施。
《办法》的出台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减少城市污染,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推进美丽畲乡建设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也为景宁县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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