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散办关于对全省禁现混凝土砂浆政策及禁现区域内项目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关于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以下简称禁现)的有关规定,完善各地禁现政策文件,加强全省禁现工作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全省禁现政策出台及禁现区域内项目使用预拌砂浆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及散装水泥办公室;
2. 各市、县(市、区)建设项目。
二、调查内容
1. 各市、县(市、区)出台禁现政策情况:包括各市、县(市、区)是否已出台禁现混凝土和禁现砂浆政策、已出台政策的文号及文件名称、为落实政策制定出台的配套文件、对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等;
2. 各市、县(市、区)建设项目情况:包括各市、县(市、区)禁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禁现区域内已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禁现区域内应使用但尚未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禁现区域内可授予行政许可进行现场搅拌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
三、报送材料
1. 各市、县(市、区)散装办填写的《浙江省禁现混凝土砂浆政策情况调查表》(附件一)、《浙江省禁现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预拌砂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二)(表格可到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2. 各市、县(市、区)已出台的禁现混凝土、砂浆政策,以及落实政策制定的配套文件;
3. 县(市、区)散装办请将表格(纸质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和政策、配套文件(电子稿形式)报至市散装办,由市散装办于2013年10月15日前,连同市本级表格(纸质、电子稿)和政策、配套文件(电子稿),统一上报至省散装办。
四、其他
1. 本次调查事关全省禁现混凝土、砂浆工作的开展,对推动各地禁现政策的出台、执行,全面了解和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有重要意义,请各市、县(市、区)散装办认真对待,对本地禁现混凝土、砂浆政策及禁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做好调查和填报,按时上报表格。
2. 联系人:王雪莲;电话:0571-88857205;邮箱:wxl_zjsb@163.com。
附件一:《浙江省禁现混凝土砂浆政策情况调查表》.rar
附件二:《浙江省禁现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预拌砂浆基本情况调查表》.rar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