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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发布日期:2013-08-1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加大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法力度。

  该市对各建筑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即将开工的工程进行了详细了解,要求各建筑单位认真落实吉安市政府“禁现”通告的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为了保证“禁现”工作落实到位,该市还将对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不符合《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和《吉安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工地,要求进行整改,并规定8月1日前已发放施工许可证且已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改用预拌混凝土;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改用预拌混凝土,经相关单位核实认定后,方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