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大开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抚州市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于7月10日—11日,在抚州市开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乐安县、南丰县和市中心城区实地考察,了解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发商代表的意见及建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市政府。
此次执法检查对推动抚州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将起到极大的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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