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散办召开全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76号)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砼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7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泗阳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行为,7月12日下午,泗阳县散办召开全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以及全县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关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管理会议。会议重点强调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建议由质监站对全县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砂子进行抽检。没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在建工程不得使用,城区在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未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的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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