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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发布日期:2013-05-2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8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威海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行A、B、C、D四个等级的信用等级管理,并与企业资质、行业评先选优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直接挂钩。D类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属本地企业停止本年度投标资格,外地企业则被清出威海建筑市场。

  23日,市城乡建设委出台《威海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威海市立即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施工现场等情况进行了管理考核,并明确规定混凝土罐车卸料口必须加挂防漏撒装置。

  按照《办法》规定,从今年开始,威海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行四级信用等级管理,企业信用等级与企业资质、行业评先选优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直接挂钩。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取消参加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属本地企业停止本年度投标资格,年度内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重新审查其企业资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地企业则被清出威海建筑市场,并三年内不得进威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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