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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散办实行预拌混凝土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05-2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睢宁县散办下发了文件(睢散办[2013]20号文),明确要求全县境内的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于6月30日前向县散办提供备案登记申报材料,实行备案登记制。通过实施这项工作,着力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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