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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设用混凝土中未见海沙

发布日期:2013-03-2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深圳海沙危楼事件在国内持续发酵,引起广泛关注。连日来,惠州市建委组成8个检查组对惠州市所有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及施工工地进行“地毯式”检查。在全市所有110家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现场取样160余组,通过检查,未发现惠州市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中有海沙,建筑用沙处于规范可控范围。

  在抽样的160余组沙子中,进货台账显示都是河沙,市质监站已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沙子,将追溯沙子的

  自深圳海沙危楼事件曝光后,市建委更加重视建筑用沙的质量管理,为规范企业用沙行为,组织编写了《关于加强建筑用沙管理的通知》,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为保证工程质量,市建委要求各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程管控,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制度,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坚决杜绝不合格海沙用于建筑工程。对于使用不合格沙子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停产,并追本溯源,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现象坚决予以处理,确保百姓住上安全房、舒心房。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