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发)委、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财政局,各县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及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应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216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通知》(芜政[2010]8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前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芜湖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