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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查出2种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产品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3-01-0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8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江西、山东、广东、贵州等9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种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2002标准的要求,对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产品的抗拉强度、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最大力总伸长率、松弛率、反复弯曲、基圆直径、外轮廓直径、肋宽、导程、伸直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抗拉强度、松弛率项目。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