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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要求施工工地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发布日期:2012-12-0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日前签署第28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施工工地应当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并对其它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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