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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不得向白云区域内违法建设供应混凝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关于协同查处违法建设的函》(穗云综执法函〔2012〕197号)反映: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百花豪苑自编8号对面等25处(见附件)工地为违法建设黑点。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穗府〔2011〕24号)和市建委《关于严查严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的通知》(穗建筑〔2012〕1090号)等文件精神,各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百花豪苑自编8号对面等25处违法建设黑点供应混凝土,违者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白云区违法建设统计表.xls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