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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破坏严重 基础设施难以承受维修之痛

发布日期:2011-04-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沿海区域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少港口、码头、铁路、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相继开工。而与此同时,由于钢筋混凝土腐蚀破坏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却被人们所忽视。

  我国即将迎来混凝土结构破坏高峰期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30年中,有20多年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但笔者调查发现,这期间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以我国沿海省份为例,由于受潮汐区、浪溅区干湿交替及海水冲刷,负温及冻融循环等因素的影响,基础设施中的混凝土及钢筋的腐蚀破坏严重。港口、码头和桥梁一般10-20年即需大修,且费用高昂。如山东青岛栈桥始建于1892年,之后陆续有大修、改建、重建,年份分别为1901、1931、1942、1952、1977、1984、1998年,其中1998年花费为350万元,目前,破坏又非常明显。

  据了解,基础设施若过早被破坏,如要维持原设计使用寿命,维护与大修等费用可能高达原始工程造价的5-10倍。另外,由于大修改造影响使用,浪费时间、资源、能源,又产生废料,对环境和社会都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腐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6000亿元,其中钢筋混凝土腐蚀损失超过1000亿元/年;我国的腐蚀损失占GDP的比例已接近6%。据专家预测,不久的将来(10-20年)将迎来混凝土结构破坏的高峰期,届时我国将难以承受维修和重建的任务。

  前期不重视导致后期维修负担重

  按照钢筋混凝土腐蚀中的“五倍定律”:建设时如果不当节省1美元,那么发现锈蚀时采取措施需要花费5美元,顺筋开裂时采取措施需要花费25美元,严重破坏时采取措施则需要花费125美元。对于基础设施工程,考虑耐久性并严格执行,工程的初始造价可能增加1%-5%。如果不考虑或不重视耐久性,维护与大修等费用可能高达工程造价的5-10倍。

  当前,社会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但实际的情况往往是,虽然设计使用寿命100年,可使用10年、20年就破坏了。国家推荐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已于2009年5月1日实施。但并没有明确达不到预计的使用寿命时,谁负责任,谁负责维护、维修及相关的费用。由于责任不清以及发现问题要数年之久,实践中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有时是应付了事。当需要维护或大修时,由于无法落实当年负责建设的有关方的责任,往往由投资方——政府来承担。于是,反复的维修和重建占用了政府有限的资金,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要让全寿命周期成本意识深入人心

  一、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意识。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把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成本和未来成本分别加以管理。但是,根据美国能源部的一项资料显示,项目前期成本占寿命周期成本的7%-12%,生产、建造成本占27%-28%,运营、维护、回收及报废占寿命周期成本的60%-66%。由此可见,包括运营维护、回收及报废成本在内的未来成本,在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为此,必须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业主、设计方、施工方、使用业主等对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和优化意识。通过树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意识,实施全寿命成本设计,吸收专家参与决策,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尽快出台相关规范和标准,提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标准。强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和对生态的保护,而不是一味考虑降低初始建造成本。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全寿命周期为管理对象,对其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工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和系统运行过程进行计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结评价,在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最优化成本。

  三、对基础设施实施全寿命成本设计。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不仅需要技术手段,还需要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政府要站在全社会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从项目的决策、规划、土地获取、设计、施工,到使用、维护、翻修、拆除进行通盘考虑,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项目整个寿命周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进行综合计算与评价分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综合控制和管理,选择全寿命成本最低的设计方案,责权利分明地进行项目建设与营运,从而实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寿命周期项目成本的优化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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