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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查处首起预拌混凝土反垄断案

发布日期:2011-01-1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江苏省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最近办结全国第一起反垄断案件。

  2009年3月,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混凝土委员会组织市区1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共同订立“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业自律条款”、“检查处罚规定”等所谓自律公约,以协调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竞争关系,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该混凝土委员会通过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线、搅拌车、泵送设备进行打分,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市场份额,强行划分市区销售市场。至去年8月,该混凝土委员会多次召集会议,商讨工程分配、违约处罚事宜,并阻挠会员企业自行订立混凝土销售合同,直接导致连云港旅游大厦及国际会议中心、朝阳小区拆迁安置房等项目停工。

  江苏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该行业协会已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价格垄断规定》,这些法规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据了解,省工商局已完成对连云港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垄断协议的查处,相关当事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6481.21元、罚款73072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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