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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作检查组肯定湛江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

发布日期:2010-10-1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0月14日,广东省开展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检查组到湛江市建设局检查工作。经过仔细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翻阅相关材料、到工地实地考察等环节后,检查组一行对湛江市的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当天的检查会上,湛江市建设局副局长陈远进、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质监站等相关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吴兰生向省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的有关情况。“十一五”期间,湛江市散装水泥使用量552.1万吨,节约包装纸3.31万吨,折合节约优质木材18.22万立方米,节约造纸用水828.15万立方米,节约用电3975.12千瓦时,节约用煤4.3万吨,折算节约包装费用2.48亿元,全市创综合效益价值达3.31亿元。其中,2008至2010年上半年,散装水泥供应量约328.9万吨,商品混凝土供应量约339.55万立方米,为国家节约包装纸约2万吨,折合优质木材108537立方米,节约电力2368万千瓦时,节约煤炭25654.2万吨,节约烧碱0.7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92.02公顷,减少粉尘排放约1.4万吨,减少水泥流失约15万吨,折合经济效益1.97亿元。

  据悉,为促进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简称“三禁”工作)的开展,市建设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狠抓落实,有效地推动了“三禁”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工作的指导;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组织提供保障;

  三是及时转发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文件,配合市政府出台了《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制定了《湛江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下发了《关于加强力度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等文件,注重政策引导;

  四是加大工作的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2010年上半年对违规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纠正违法现象22起,同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

  今年该局联合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整治市区违规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三禁”联合检查,对现场搅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五是合理规划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督促生产企业不断完善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建设砂浆厂,规范市场秩序。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