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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建设工地复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复产申请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通知》(穗建质[2010]1188号)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专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地业主单位在亚运会残运会期间申请复工项目进行了审核,同时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对申请复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复产资格进行了审核。经我委复核,符合复工条件的建设工地941个,符合复产条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41家、砂浆企业9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通告,严格按照《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通知》(穗建质[2010]1188号)的要求落实管理,严格按本《通告》审核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不得擅自超范围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

  特此通知

  附件:

    1.亚运期间申请开工工地汇总表.xls

    2.审核通过的亚运期间开工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汇总表.xls

    3.关于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地复工申请的批复.doc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9月28日印发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