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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和规范预拌混凝土统计报表工作

发布日期:2010-08-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最近,江西省散预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就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统计报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各设区市散预办提出要求。
  
  《通知》中指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要求组织统计人员加强对《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的学习,抓好源头数据的质量,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数据、每一张报表,做好相应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高质量上报统计数据。要求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报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数据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各月(季、半年、年报)报表和综合汇总表要注意保管,及时整理、装订归档,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全面,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临时性统计任务,必须按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量搜集、整理上报。同时还要求对报表逻辑关系、数量平衡关系、动态对比关系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保持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三是制定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并对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报表报送时间为月报每月5日前、半年报7月10日前、年报2月10日前报送,逢节假日顺延,其他临时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报表报送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报表两种方式报送,同时要有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纸质报表和分析报告必须要有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初江西省散预办将对上一年度的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全省。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