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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的介绍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0-07-2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乌鲁木齐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
预拌砂浆工作的介绍及建议

  这几年通过全行业的不懈努力,我市的散装水泥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散装水泥事业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市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现状

  我市共有水泥企业5家,均为小企业,生产能力在140万吨左右。2009年共生产散装水泥62.78万吨,散装率76.8%,较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散装率最高的企业乌鲁木齐顺康达水泥厂散装率达95.1%。(以上未包括位于本地的天山水泥股份和青松建化水泥公司)

  2009年底有预拌混凝土企业20家,拥有预拌混凝土生产线57条,其中最大的240m3/h生产线2条、180m3/h的5条、120m3/h的31条、90m3/h的11条,其余的在75m3/h至50m3/h的生产线8条。这些厂家有一半集中在乌拉泊燕儿窝一带,从2007年开始逐步在米东地区或开发区建立分站,其它的分布在市北面。设有分站的企业共有12家。根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预拌混凝土搅拌车625辆,汽车泵231台,有效生产能力2000万方。2009年共生产预拌混凝土600万方。

  预拌砂浆行业在2009年刚开始起步,2009年6月第一家砂浆企业新疆鑫慧红雁预拌砂浆有限公司试生产,该企业引进德国先进设备,年生产能力20万吨,并与内地高校联合研发预拌砂浆产品,2009年共生产预拌砂浆1万吨。随着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位于米东的新疆新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预拌砂浆30万吨生产线进入设备安装阶段,两个月后投入试生产。另有两家正在筹备建设的生产线,一家位于乌拉泊20万吨的生产线,一家位于八道湾40万吨的生产线,预计年内能投产。根据近两年来我市建筑规模估算,我市年均预拌砂浆的需求量应该在80万吨到100万吨之间,如果4家企业完全投产应当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及使用情况

  关于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我市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财综[2002]2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新财综[2002]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水泥企业专项基金的征收采取年度征收的方式即每年底征收一次,征收率在百分之百。征收金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

  对于水泥使用单位的征收放在市建委联合办公大厅,与墙改基金一起征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手续。除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专项基金或免于缴纳专项基金的工程外,其余工程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预收达到百分之百。每年新开工面积在1000万m2左右,年均预收300万元左右。

  每年预收专项资金的返还比例在150万元-180万元甚至更多一些,散装水泥使用率在80%以上,这说明工地上使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了,市场已经接受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这个新产品。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加强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建设。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对散装水泥设施的建设、改造放在首位,同时支持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每年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近100万元,用于散装水泥设施的建设改造,包括制作散装水泥储罐,购进散装水泥罐车、预拌混凝土搅拌车、汽车泵等各方面的补贴。到2009年,改造散装水泥生产线7条,新增散装水泥生产线3条,新增散装水泥罐车35辆。100万元分到各企业就是很小的一部分了,但是就是这小部分的专项资金补助充分调动了企业发展散装水泥的积极性,树立了企业发展散装水泥的信心和决心,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也带动了全社会对散装水泥设施的投入,我市已有了专业运送散装水泥的车队,个人购买预拌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汽车泵的现象屡见不鲜,并有持续增长的势头。

  为促进预拌砂浆行业快速发展起来,我市向同一财政部门申请了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对预拌砂浆行业的推动和扶持。

  三、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的进度

  根据国家、自治区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我市对《乌鲁木齐市散装水泥管理试行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把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发展预拌混凝土的工作写入办法中。于2004年1月5日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以市政府54号令正式颁布下发,于200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54号令,加强现场搅拌混凝土联合检查,严格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通过检查极大的促进了我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仅在2004年预拌混凝土产量就突破了200万吨,达到208.4万吨,并在随后的几年内每年以20%--30%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同时带动我市散装水泥事业取得了跨跃式的进步,在2005年散装水泥生产量突破了50万吨,达到52万吨,散装率62%,提高了十几个百分点,并形成稳步增长的趋势。到2009年底,在已有两家水泥企业停产的情况下,我市散装水泥生产量仍达到62.78万吨,散装率突破了70%,达到了76.8%。

  为贯彻落实商改发[2007]205号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实现在我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目标,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市建筑节能墙改办与自治区标办共同编制的《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于2009年9月发布,为我市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2009年8月24日,市建委出台了关于我市落实六部委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发展预拌砂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实施步骤。按照该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将在近期举办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技术规程培训,对全市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及生产企业等单位进行培训。预算定额工作正在做市场调查,已列入今年计划,预计年内公布。

  四、存在问题

  1、宏观管理缺位。

  目前预拌混凝土资质的审批门槛不高,获得资质的条件相对较低,资质管理中没有环评要求,更没有对企业为扩大生产而增加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作出明确规定。企业为了占领市场,盲目增加生产设备,造成严重的供大于求的局面,导致相互压价,恶性竞争,最终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去年已经发生两起重大混凝土质量事故,应当引起管理部门的对于预拌混凝土行业的高度重视。这种盲目投资是对宏观市场缺乏了解,只看到眼前的利益造成的。很多投资者缺乏市场调研,盲目跟风投资,致使产能严重过剩,形成重复建设的怪圈。盲目投资一方面造成设备闲置,另一方面造成资金浪费。我们认为目前宏观管理的缺位是造成这些现象的重要原因。

  2、散装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不够明确

  散装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辆是定量装载的车,车上储罐的容积是固定的,不可能多装。有关部门对这种特种车辆是否超载的界定标准不够明确,视同于其它一般的货运车辆来裁定是否超载,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应当拉10方混凝土的车也只能拉4、5方,否则视为超载。这样不仅造成了运力的浪费,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很多困难。

  3、预拌砂浆的推广难度大,企业持观望态度,需要政府给以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五、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应用创造良好的氛围。建议对新建企业设立立项审批制度,一个企业的建立首先应当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不是有钱就可以投资的,以杜绝盲目投资的现象。一个企业的建立应当得到以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组的认可后方能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同时根据本地行业的发展情况应当逐步提高混凝土企业设立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分析评估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对压缩存量和控制总量做出明确规定,当现有市场供应量达到一定饱和度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停止或暂缓对新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项目的审批。

  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抓好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包括原材料的质量、生产管理控制、技术人员资质管理、试验室的建设等等,引导各企业在质量、管理和服务各个方面,进行正常合理的竞争,避免和减少无序竞争,从而维持我市混凝土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利用各项法规政策,在禁止市区内建筑工地现场搅拌问题上下大力气,把我市有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增加执法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给予通报,对于制止我市城区目前存在的现场搅拌现象,将会起到很大的改观和震慑。

  在政策制约和导向下,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的需求量将逐步增大,供大于求的现象将有所缓解。

  3、加强环保监督与管理。全市二十家混凝土企业是不是都能符合环保要求,没有达到要求的又如何处理呢?我认为不符合环保要求应该立刻叫停,决不姑息。环保部门理应做好事前的监督与引导工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完 >